標準品的貯存
不同的標準品應根據其理化性質、貯存要求的不同選擇適宜的貯存環境和條件,分別置于規定的位置。
貯存環境:貯存室應盡量設置空調設施,保證室內陰涼、干燥、避光、通風,溫度在25±5℃,相對濕度在50%~75%為宜。特殊品種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貯存條件妥善保存。
標準品應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適宜容器中保存,每一個干燥器或容器外應有區別于標準品編號的特殊編碼,以示存放位置。干燥器置于專用的柜中,依次排列整齊,并由專人管理。
標準品的貯存期:一般按標準品的規定貯存期限執行,沒有期限的原則上化學提純物標準品為3年,生物試劑和不穩定的以6~12個月為宜。
標準品貯存應由管理員每天上下午各檢查1次溫度、濕度并做記錄。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,應及時調整糾正。多雨季節時,保管員要增加檢查頻次。
常見的標準品的保存方法有:
1.常溫保存:通常用于化學性質比較穩定的標準品,建議保存于干燥陰涼的地方。
2.-4度冷藏:用于常溫下不是很穩定的物質,保存于冰箱冷藏室。
3.-20度冷凍:用于化學性質不穩定,常溫下容易分解的物質。
4.-80度保存: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質,需要保存于特定的-80度的冰箱。
在保存的時候還需要注意:
1.對于配制成溶液的標準品
除非產品標簽指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凍,否則最好放在陰涼干燥的地方室溫保存即可。因為低溫的時候物質確實不容易分解,但低溫使得化合物的溶解度降低,因而導致常溫下就難溶解的化合物在低溫下長時間放置時析出晶體,而且一旦析出晶體很難再溶解。
2.對于已經打開使用的標準品
溶液型的產品最好一次性使用完,如果不能使用完,請盡量轉移到一個能夠避免溶液揮發的容器中,按照產品的標簽進行保存。但在保存過程中,還是有很大可能性由于溶液揮發導致成分的值與COA不符合。